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。
一是当事人是自然人的,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等;
二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登记证书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;
第三,当事人名称变更后,原登记事项与原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应当提交变更登记材料。
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之证。
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二、订(定)货清单;
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,履行义务的凭证等。
第三,协议的履行需要有证据。
交收凭证:交货单,送货单,提货单,收货单,入库单,运单;
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清单,欠条,还款计划,还款承诺书,其他能够证明尚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;
三、收货方对质量提出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、检验报告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和索赔等。
4.计算表
索赔金额计算方法一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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